词条 |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化政策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化政策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化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各项文化事业的政策。为了推动、促进和保障各项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有关事务完全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的范围,应该按当地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中央人民政府不加干预。(2)社会团体和私人在各项文化事业中的地位和权利受法律保障。文化事务是全民参与的社会性事务。长期以来,澳门的许多文化事务都是由私人和不同的社会团体举办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文化事业的这种运作体制不会改变,相反,会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从文化事业方面落实澳门基本法保持澳门原有制度和生活方式基本不变的原则。(3)文化活动必须依法进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就各类不同的文化事业制定法律,对其加以保障和规范。无论是民间团体还是私人进行文化活动,都必须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4)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澳门是中西文化的重要交汇点,各种名胜古迹及有纪念价值的建筑物甚多。澳葡政府十分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曾颁布多项法律对文化加以保护。作为旅游胜地,保护文物和名胜古迹对澳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亦将依法保护名胜、古迹和其他历史文物,并保护文物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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