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特种行业登记管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特种行业登记管理范围是:1旅店业:旅馆、车马店和住客的饭店、浴室等;(2)旧货业:古玩店、寄售行和废品收购站等;(3)印铸刻字业:印刷、铸字、刻字、誊写、晒图、拍摄文件资料等行业; (4)修理业: 自行车、钟表、照相机、收音机和电视机等修理业。经营特种行业企业,首先报请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然后向所在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核准登记,同时报公安部门备案。特种行业企业的营业执照要加盖公安部门的印章。未经核准登记发照的企业, 不准开业, 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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