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犯八刑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犯八刑刑名。宋取士以8行,又制8刑。触犯8种刑罚的行为称犯8刑。犯8刑者不取士。《续资治通鉴·宋纪·徽宗大观元年 (公元1107年)》: “又制为不忠、不孝、不悌、 不和、 不、 不睦、 不任、 不恤之刑。 诸犯8刑者,县令佐、州知通以其事自书于籍,报学。应有入学, 不睦10年, 不8年, 不任5年, 不恤3年, 能改过自新不犯罪而有2行之实,耆邻保伍申县,县令佐审听入学; 在学一年,又不犯第3等罪,听齿于诸生之列。”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