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刑名。盐官营,私煎及卖者即为犯罪。《旧五代史·刑法志》: “周广顺元年 (公元951年) 九月,诏改盐法,凡犯五斤以上者,处死。煎鹻盐犯一斤以上者,处死。先是汉法不记斤两多少并处极刑,至是始革之。” (见: 犯私盐)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