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同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施行。共28条。主要内容是: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我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境内举办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第7届全国人大第1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9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决定》修正,同日,国家主席江泽民以主席令第40号重新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共27个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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