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规名。劳动部制定。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对促进就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时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国家法规。本法共107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形式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The Labour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律。于1994年7月5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实施。全文共分13章107条。包括大量的单项劳动法规和综合性劳动法规。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8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同日,国家主席江泽民以主席令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共107条,分为13章:一、总则;二、促进就业;三、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工资;六、劳动安全卫生;七、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八、职业培训;九、社会保险和福利;十、劳动争议;十一、监督检查;十二、法律责任;十三、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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