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1957年12月2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八次会议通过,同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公布施行。共8条。条例规定国境卫生检疫的目的是为防止鼠疫、霍乱、黄热病、天花、斑疹伤寒和回归热等传染病由国外传入和由国内传出。为此,条例对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的设置和任务以及对违反本条例及其实施规则者的处罚作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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