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1979年8月25日国务院批准,同年9月18日交通部发布。共53条。旨在为维护我国主权,维持港口和沿海水域秩序,保证航行安全,防止水域污染。规定在我国港口和沿海水域航行的外国籍船舶,应遵守本规则和我国的一切有关法令、规章和规定。我国政府设置在港口的港务监督认为有必要对船舶进行检查时,船舶应接受检查。本规则所称沿海水域是指属于我国的内水和领海以及国家规定的管辖水域。本规则还就外籍船舶进出港和航行、停泊、信号和通讯、危险货物、航道保护、防止污染、消防和救助、海损事故以及违章处罚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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