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年10月30日第8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同日,国家主席令第56号公布,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共214条,分为16章:一、总则;二、民用航空器国籍;三、民用航空器权利;四、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五、航空人员;六、民用机场;七、空中航行;八、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九、公共航空运输;十、通用航空;十一、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十二、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十三、对外国民用航空器的特别规定;十四、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十五、法律责任;十六、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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