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7月2日第8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同日,由国家主席江泽民签署主席令公布,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共62条,分为10章:一、总则;二、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三、高技术研究和高技术产业;四、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五、研究开发机构;六、科学技术工作者;七、科学技术进步的保障措施;八、科学技术奖励;九、法律责任;十、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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