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1985年4月2日国务院发布实施。 共19条。 它规定:❶本条例所称外资银行,是指总行设在外国或香港、澳门地区,依照当地法律注册的外国资本的银行在经济特区设立的分行,以及总行设在经济特区,依照我国法律注册的外国资本的银行; 中外合资银行是指外国资本的银行、金融机构同中国资本的银行、金融机构在经济特区合资经营的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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