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1.改革开放前的村级机构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1.改革开放前的村级机构(1)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年春,江苏苏北区全境解放后,废除保甲制,实行村组制。至1950年4月,苏北已普遍建立乡、村(行政村)民主政权。苏北农村的村组,对于巩固壮大革命力量,保卫革命胜利成果,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了巨大的作用。1949年初,苏南区乡政权以下仍为保甲组织,根据中央指示,对保甲人员采取利用政策。1949年9月,苏南行署召开第一次民政会议。会后,开始废除保甲,建立3 000~5 000人口左右的小乡。保留保甲的地方由群众选举产生新的保甲长,替代旧保甲长职务。1949年底,苏南区通过召开农民代表会议,或上级委派干部,改造基层政权,乡以下不设村,以40户为单位设立农民小组,乡政府工作直接深入到群众之中。1950年1月,建立新的政权组织,乡以下组织有的叫行政村或联村,也有的叫行政大组。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江苏各地普遍建立乡(行政村)政权。这时的村,实际上已为农村的一级政权组织。村以下叫行政组,村组干部大多由农民群众选举产生。在当时的形势下,村作为一级政权组织,巩固了革命政权,稳定了农村社会秩序,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