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甘肃高等法院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甘肃高等法院1927年7月,国民党甘肃省政府将原设立的甘肃高等审判厅改称甘肃高级法院,9月2日改称甘肃高等法院,下设平凉第一分院、天水第二分院、宁夏第三分院、酒泉第四分院、武威第五分院、西宁第六分院, 还设有省会皋兰地方法院。1928年底, 宁夏、青海设省, 分院进行调整, 武威改为第三分院,增设武都第五分院。1943年又在庆阳增设第六分院。甘肃高等法院内设民事、刑事审判庭及相关的职能处、科、室。管辖全省的民事和刑事上诉案件。1949年8月26日兰州解放,甘肃高等法院被人民审判机关取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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