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申不害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039 申不害战国初政治家、思想家,前期法家的代表人物。郑国人,治黄老刑名之学。原为郑国贱臣,因讲“术”而得韩昭侯重用,为相15年。是法家中的术治派。他认为“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是君主驾驭臣下的手段。强调君主要独揽大权,臣下办理具体事务。主张君主在驾驭臣下时可以不择手段,要依靠权术,深藏不露,使人无可窥测;君主要经常考核臣下,予以奖惩,方能巩固其统治。为相期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国治兵强。 127 申不害约前385—前337先秦法家代表人物之一。郑国京(今河南荥阳东南)人。前355年为韩昭侯相,改革韩国政治和法制,以法为治,内修政教,外应诸侯,执政15年,使韩“国治兵强”。其思想本于黄老而主刑名法术,在先秦法家中以重“术”著称,自成一派。所谓“术”,一为国君公开用以选拔、监督和考核臣下的方法,即“因任(能)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二为驾驭臣下之权术,即君主用“藏之于胸中”的权术来“潜御群臣”,使之为自己尽忠。申不害的用术学说被韩非吸收,成为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的重要来源之一。其著作相传有6篇(一说2篇),现仅存《群书治要》所引“大体篇”及一些佚文。 023 申不害主张法治,尤重“术”。所谓术,就是监督、操纵、统治臣下的一种方法。它有两个要点:其一是 “循名责实”、“审合形名”。即按照一定官职的规定(名),考核臣下的作为和政绩(形、实),并通过赏、罚,使臣下“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忠于职守。其二是“术不欲见”。即君主行事,深藏其好恶,不露形迹,使臣下无法揣知自己的意向,避免臣下投其所好,愚弄君主。这些手段,目的在于加强君主的独裁统治。 016 申不害战国中期法家主要代表之一。其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认为概念可以反映一切事物:“名者天地之纲,圣人之符。张天地之纲,用圣人之符,则万物之情无所逃之矣。”并从正反两面分析了“正名”在实践中的作用,强调“名自正也,事自定也”,因而要“自名而正之,随事而定之”。认为“昔者尧之治天下也以名,其名正,则天下治,桀之治天下也亦以名,其名倚而天下乱”,重视“用名之术”。而所谓“术”就是要“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并以其说被韩昭侯任命为相,执政15年。 申不害以重“术”著称的法家法律思想的代表人物。主张以法论功行赏,反对君主“听左右之请”而废法度,达到“君治其要,臣行其详”,君主应独揽立法、任免、赏罚大权;“潜御群臣”,使臣下莫测高深,君主方能区辨忠奸而“独断”。所著《申子》失传(一说现存《大体》一篇)。参见“历史”中的“申不害”。 申不害约前385~前337战国中期法家。郑国京(今河南荥阳)人。韩昭侯八年(前355)被任为相,据《史记·韩世家》说,申不害相韩15年 “修术行道,国内以治,诸侯不来侵伐” 。他强调 “术” 的作用。术是专制君主任免、考核、赏罚各级官吏的方法。申不害要国君 “独断” ,操纵最高的权力; 平常不动声色,让人摸不透底细; 任用官吏要使其称职,不许官吏越职办事,要经常监督和考核官吏。他是法家中强调以术加强君主集权的一派。其著作 《申子》 已失传。现仅存唐《群书治要》所辑《大体》1篇。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