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留置送达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留置送达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或代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受送达人或代收人拒收直接送达的诉讼文书时,送达人邀请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书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送达日期,并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即视为已送达。 留置送达送达诉讼文件的方式之一。指用直接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受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依法定程序将诉讼文件留在受件人的住处。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在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定机关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受或者签名、盖章,送达人可以邀请受件人的邻居或者其他人到场见证,说明情况,把诉讼文件留在收件人的住处,并在送达证上证明收件人拒绝接受的事由、送达日期,并由送件人签名,即认为该诉讼文件已经依法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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