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病故议恤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病故议恤清代对八旗满洲等官员及兵丁死亡抚恤名目之一。康熙二十二年 (1683) 规定: 八旗官员出征病故,其祭葬银按阵亡发给恤银,三、四品官给50两;五、六品官给40两; 七品以下为30两;一、二品官候旨定夺,乾隆二十九年(1764),定为200两。乾隆五十年以前,军营病故官员准荫一云骑尉世职;其后,改为荫一子为监生,6月期满后,以护军校、蓝翎长任用。兵丁出征病故,给恤银20两。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