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zhongguo renmin baoxian gongsi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的国家专业公司。1949年10月20日成立。总公司设在北京,是国务院直属经济实体。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经营保险业务的国家专业公司。国务院直属局级经济实体。1949年10月20日成立。总公司设在北京,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主要任务是开展国内外保险业务,积聚保险基金,组织经济补偿和给付,防止灾害损失,增进社会福利,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补偿制度服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中国经营保险和再保险业务的国家专业公司。1949年10月20日成立。总公司设在北京。其主要职能为:经营国内、国际保险和再保险业务;积聚保险基金;组织经济补偿和给付;防止灾害损失,增进社会福利;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补偿制度。在伦敦设有联络处,同世界上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 000家保险和再保险公司建立国际分保关系。总公司领导中国保险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并与该两家保险公司及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中国再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专营港、澳和新加坡等地的海外再保险业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经营保险和再保险业务的国家专业机构。1949年10月成立。1958年起,曾在全国停办国内业务,仅有少数港口城市继续办理与对外经济往来有关的国外保险业务。1978年全面恢复了保险业务,1984年1月成为国务院直属经济实体,负责管理和经营国际、国内保险、再保险业务;制定各项保险条款、规章制度和保险费率;代外国保险公司办理损失检验和理赔;购置、租赁与本公司有关的动产、不动产及转让等。保险公司的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在全国设有2400多个分支机构,从业人员5万人。该公司同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同业建立有业务联系。领导中国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总公司在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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