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zhongguo renmin baoxian gongsi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的国家专业公司。1949年10月20日成立。总公司设在北京,是国务院直属经济实体。
50年代初期,曾设华东、中南、西南、东北和西北五个区公司(于1953年6月撤销),分管全国除西藏和台湾外的28个省、市、自治区分公司,并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作代理处,开展保险业务。其主要业务有:国营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保险、火灾保险、养猪保险、农作物保险、团体人身保险、简易人身保险和旅客强制保险等。1957年,停办了国内保险业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仅在少数口岸城市保留分支机构,办理与外贸有关的保险业务。
1978年以后,保险的重要作用人们重新有所认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从1980年起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恢复和新建分支机构。1983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董事会成立。同年9月,国务院决定其总公司自1984年1月1日起为国务院直属经济实体,对分支公司实行垂直领导,为公司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使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截止1985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国内保险业务共有130余种,涉外保险业务的开办也将近80种。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本着“积极开展业务,积聚保险基金,组织经济补偿,防止灾害损失,增进社会福利,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宗旨,逐步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保险经济补偿制度。从而在保障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安定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利,以及对外经济交往中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中国经营保险业务的国家专业公司。国务院直属局级经济实体。1949年10月20日成立。总公司设在北京,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主要任务是开展国内外保险业务,积聚保险基金,组织经济补偿和给付,防止灾害损失,增进社会福利,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补偿制度服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中国经营保险和再保险业务的国家专业公司。1949年10月20日成立。总公司设在北京。其主要职能为:经营国内、国际保险和再保险业务;积聚保险基金;组织经济补偿和给付;防止灾害损失,增进社会福利;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补偿制度。在伦敦设有联络处,同世界上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 000家保险和再保险公司建立国际分保关系。总公司领导中国保险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并与该两家保险公司及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在香港设立中国再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专营港、澳和新加坡等地的海外再保险业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中国经营保险和再保险业务的国家专业机构。1949年10月成立。1958年起,曾在全国停办国内业务,仅有少数港口城市继续办理与对外经济往来有关的国外保险业务。1978年全面恢复了保险业务,1984年1月成为国务院直属经济实体,负责管理和经营国际、国内保险、再保险业务;制定各项保险条款、规章制度和保险费率;代外国保险公司办理损失检验和理赔;购置、租赁与本公司有关的动产、不动产及转让等。保险公司的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在全国设有2400多个分支机构,从业人员5万人。该公司同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同业建立有业务联系。领导中国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总公司在北京。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9/29 1: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