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盗贼重法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盗贼重法

对盗贼者处以重刑的法律。宋代熙宁初盗多,定重法以安民,以治盗。《宋史·刑法志》: “熙宁四年 (公元1071年),立 《盗贼重法》。凡劫盗罪当死者,籍其家赀以赏告人,妻子编置千里; 遇赦若灾伤减等者,配远恶地。罪当徒、流者,配岭表: 流罪会降者,配3000里,籍其家赀之半为赏,妻子递降等有差。应编配者,虽会赦,不移不释。凡囊槖之家,劫盗死罪,情重者斩,余皆配远恶地,籍其家赀之半为赏。盗罪当徒、流者,配500里,籍其家赀三之一为赏。窃盗3犯,杖配500里或邻州。虽非重法之地,而囊槖重法之人,以重法论。其知县、捕盗官皆用举者,或武臣为尉。盗发10人以上,限内捕半不获,劾罪取旨。若复杀官吏,及累杀3人,焚舍屋百间,或群行州县之内,劫掠江海船伐之中,非重地,亦以重论。”

盗贼重法

宋代有关惩治盗贼罪的刑事特别法。又称《重法地法》。宋仁宗嘉祐年间 (1056~1063年)规定开封府诸县为“重法地”,凡发生在这一地区的盗贼罪皆从严判刑,目的在于加强对京师地区的治安管理。嘉祐六年 (1061年) 始命开封府诸县“盗贼囊橐 (窝藏)之家立重法”。第二年,正式颁行《窝藏重法》,其范围又扩大到邻近的曹、濮、澶、滑四州。《宋史·刑法志》称:“凡重法地,嘉祐中,始于开封府诸县,后稍及诸州。以开封府东明、考城、长垣县、京西滑州、淮南宿州、河北澶州、京东应天府、濮、齐、徐、济、单、兖、郓、沂州、淮阳军,亦立重法,著为令。”英宗于治平四年 (1067年) 颁布了严惩“强劫贼盗”犯罪的《重法》,规定在重法地犯法,不仅本人,连及妻孥,没收家产。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亦立《盗贼重法》,规定:“凡劫盗罪当死者,籍其家赀以赏告人,妻子编置千里”;凡窝藏劫盗者,“情重者斩,余皆配远恶地,籍其家赀之半为赏”;“若复杀官吏,及累杀三人,焚舍屋百间,或群行州县之内,劫掠江海船筏之中,非重法地,亦以重论。”突出了对“重法之人”的打击。关于《盗贼重法》的作用,范祖禹评说: “自行法以来二十余年,不闻盗贼衰止,但闻其愈多耳。”(引自《古今治平略》)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9/28 16:2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