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督捕清吏司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督捕清吏司官署名。清代置。掌辑捕八旗逃亡者。隶刑部。《清史稿·职官志》: “刑部……督捕清吏司,郎中,满、汉各1人。员外郎,满洲1人。主事,满、汉各1人。笔帖式,宗室1人,满洲103人,蒙古4人,汉军15人。……督捕司掌八旗及各省逃亡。” 督捕清吏司清代刑部所属官署。掌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之事。初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始在刑部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雍正十二年(1734)罢督捕前司及督捕厅,并入后司,并省“后”字为督捕司。职官满、汉郎中二人,满员外郎一人,满、汉主事各一人,经承四人及额外司员与笔帖式若干人。凡旗人有逃者,都向该管旗衙门投递“逃牌”(呈报文件),该旗一面咨报刑部,一面报该管地方衙门查拿。拿获之后即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人,册报到部,由督捕司核办。 督捕清吏司清代刑部办事机构之一。掌理满洲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初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 (1699) 改在刑部。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雍正十二年(1734)罢督捕前司及督捕厅,并入“后司”,简称督捕司。凡旗人有逃匿者,皆向该管旗衙门投递 “逃牌”,该旗即咨报刑部,一并报该管地方衙门查拿。如拿获即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人,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郎中满、汉各1人,员外郎满洲1人,主事满、汉各1人。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