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社会保障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社会保障shehui baozhang

国家对公民最低生活水准的保证。最低水准是以各国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的贫困线为基准的。社会保障的对象,一般是指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用自己的力量维持生活的个人,包括因生老病痛、灾害事故、心身障碍、失业待业等原因而发生困难的人。国家通过一套行之有效的保障制度,为他们提供经济、医疗以及其他方面的帮助和服务,使他们的生活、教育、劳动的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而不至于落到贫困线以下难以生活的境地。社会保障,体现了国家履行管理义务的职责和公民生活下去的权利,也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提供了必要保证。社会保障的具体措施一般有这样几项:❶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制度中最为普遍的措施,帮助个人解决因伤残、工作意外事故、退休或死亡等造成的困难。保险补偿费的多少,与其收入和贡献联系在一起。社会保险与保险公司经营的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不同。前者具有行政的强制性,是非营利的社会保障,属社会福利性质,后者则是金融企业的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前者的目的在于保障人们老、病、伤、残等基本生活,而后者则是以人的生命和财产为对象,按发生灾害的程度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前者的保险补偿费与个人的贡献联系在一起,包含一种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关系,而后者则取决于投保的多少。
❷社会资助,是以福利或公共资助的形式实施的社会保障。因为领取资助要经过证验,而且往往被怀疑是否欺骗,所以, 一般人认为不如社会保险措施理想。
❸个人服务,如医疗和护理人员、儿童护理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以及康复工作者所提供的服务。
我国对因工作伤害和老年、退休、丧失劳动力,以及死亡、疾病等社会保障,有过比较完整的规定。主要有:❶对革命军人伤残死亡及其家属照顾的社会保障制度;
❷职工集体福利制度,包括劳动保险、生活福利;
❸农村老年的社会保险制度;
❹社会救济事业;
❺城镇居民消费补贴。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

维护和提高基本生活标准的公共计划,特别指对因怀孕、疾病、事故、伤残失去生活来源的人由政府提供资助和供给的计划。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社会保障已扩展到保证充足的个人和家庭收入,以消除医疗费用带来的威胁;保证充足的家庭居住面积。各省政府制定了《最低工资法》,并为那些需提高工作技能或重新安置的工人提供帮助。联邦和各省政府最近正在试行为那些收入低于公认充足水平的工人进行补贴的计划。
社会保障的发展可分为殖民时代、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三个时期。
在殖民时代,人们主要住在小规模的农村社区,大多数的生活必需品自己生产,少量的通过物物交换获得,遇到紧急情况相互救助。然而对那些没有朋友和家庭的人,唯一办法只有靠施舍度日。在法语地区,人们拒绝向教会求助,因为这样做会被认为是个人的失败。慈善性机构所提供的救助常常是家长式的,条件苛刻得有损人格。因此,只有那些快要饿死的人才会寻求这种救助。
1867年,工业化使人们大量涌入城市。但发现放弃有相对安全保障的家庭农场,换来的却是没有保障的工厂工作。人们靠固定收入度日,失去收入生计就会成问题。邦联建立后,信奉独立和个人主义的先驱者希望政府在个人的经济保障方面有所作为,要求建立公立学校,制定公共卫生方案,改善工作条件。当时接受贫困救济的人仍受到侮辱,人们仍把贫穷同个人失败联系起来。为了不依赖慈善机构,19世纪,工人们组织了互助会,入会者每人定期交少量经费建立基金,会员生病或遇事故可领取专项费用。这个时期还成立了许多工会,为提高生活水平和提供收入保障进行斗争。但是享受这些有限保障的只是劳工中的少数。19世纪末,随着工业化不断发展,工伤事故增多。1914年产生加拿大第一个现代社会的保障计划《安大略工人赔偿条例》,受伤的工人有权得到固定的收入。这种做法很快在各省得到效仿。
第一次世界大战加快了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社会要求对老人、寡妇、被丈夫遗弃的女人及其孩子提供更多的经济帮助。1916年,马尼托巴省通过《母亲津贴条例》,在法律上为寡妇和因离异或被丈夫遗弃的女人提供数量不大但有保障的经济来源,使她们有能力抚养孩子。这是加拿大首次通过这样的法律。此后不到5年,各省都先后通过类似的法律。1927年,首次实施老年津贴计划。
经济大萧条给加拿大社会带来沉重打击。成千上万的加拿大人沦为靠接受福利救济度日的流浪汉。联邦政府不得不应付大规模的失业救济问题。到1939年,多数加拿大人认识到,自己所遭受的贫困,不是个人的失败,而是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失败。
第二次世界大战暂时解决了失业问题,但人们需要更加有效的经济保障。1940年,联邦政府通过《失业保险条例》。1944年通过《家庭津贴条例》,根据此条例,所有的母亲在孩子不满16岁之前都可得到津贴。1945年,联邦政府推出社会保障计划。1951年建立广泛的老年津贴制度,所有70岁以上的加拿大人都可领到津贴。
1945年,萨斯喀彻温省推行医疗保险计划。1957年,联邦政府与各省共同分担医疗保险费用。到1960年,所有10个省份都已推行医疗保险计划。萨斯喀彻温省政府还率先实施全体公民都能享受的、靠税收支撑、由公众参加管理的医疗保险计划。1966年,联邦政府通过《医疗保险条例》。1965年,联邦政府通过《加拿大老年津贴方案》,为退休和丧失工作能力的人提供社会保险。1969年,有1/4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其中有近200万人是工薪穷人。萨斯喀彻温省、魁北克省和马尼托巴省分别在1974年、1979年、1980年开始补助工薪穷人家庭。1975年,联邦政府曾建议同各省共同分担补助工薪穷人家庭的费用,但因费用过大未被各省接受。1975年,联邦政府实行配偶津贴。1978年实行儿童津贴,给生活在年收入不到1.8万加元家庭中的每个不满18周岁的孩子每年支付200加元。
80年代是社会保障制度经受考验的时代。此间加拿大面临着30年代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而且伴随着两位数的通货膨胀,造成高失业和经济的低增长,税收大幅度下降,财政赤字增加。联邦政府和各省政府不得不紧缩社会保障开支并推行有偿服务。医疗保险方案、养老金制度、家庭津贴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受到特别冲击,引起的争议最多。1984年,在各政党的支持下,联邦政府通过《加拿大健康条例》。
1874年,加拿大公共福利开支不足400万加元。到1985年,各级政府对社会保障项目开支610.6亿加元。这反映出加拿大社会保障范围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也反映了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历史发展。

社会保障

通过国家立法形式确立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方式为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工作机会的社会成员提供的物质帮助。1998年中国财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共6.28亿元,比1997年增长33.7%。到1998年年底,全国668个城市中的584个城市、1693个县中的1035个县(政府所在镇)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面分别为87.4%和61%,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所辖城市全部建立了这项制度。2001~2005年,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人数分别为1170.7、2064.7、2246.8、2205.0、2234.1万人;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人数分别为304.6、407.8、367.1、488.0、824.9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分别为10802、11129、11647、12250、13120万人。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9/28 13:3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