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比较理论shehui bijiao lilun
是社会心理学家费斯廷格于50年代提出的一种解释人的自我评价机制的一种小型社会心理学理论。费斯廷格在考察人际交往对于观念改变的影响的过程中,发现人与人之间相互影响和某些竞争行为的直接原因,是人们具有对于自己能力和观念进行自我评价的需要。而自我评价的基础,是将自己同别人进行比较。
社会比较理论最基本的出发点,是认为人都有评价自己的观念和能力的内驱力,以便使自己的行为获得明确的引导。也就是说,人都需要确定自己的观念是否正确,需要获得对自己能力的确切评定。一个人究竟如何行为,直接决定于一个人对自己观念的理解和对自己能力的信心。如果相信自己的观念是正确的,自己的能力是优秀的,则人们就会采取积极的、进取的行动。如果认为自己的观念是错误的,自己的能力是低劣的,则人们就会采取消极、退缩的处事方式。
社会比较理论的第二个观点,是认为人们在对自己的观念和能力进行评价时,更多的时候都缺乏一定之规的客观标准,因此,人们只有通过将自己与他人进行对比,亦即通过社会比较来确定自己观念的正确与否和能力的优劣。一个人只有知道了别人对一件事的观念如何,多数人对这件事的观念如何,才能知道自己的观念怎样,只有知道了别人在做一件事的情况,多数人做这件事的情况,才能评价自己做这件事的水平如何,自己在这方面的能力如何。
社会比较说的第三个观点,是认为人们倾向于选择与自己特征共同或接近的人进行比较。理由很简单,因为人们若是选择没有共同背景的人进行比较,那观念和行为表现的差异就可以由背景的不同得到解释,那这种比较对于寻求自己观念和能力的确切评价是没有意义的,因而也没有任何现实的行为引导意义。所以,社会比较倾向于在同伴和类同伴之间进行。
费斯廷格的社会比较理论已为大量现代社会心理学研究所证明。在教育上,确立这一理论观念,可以使我们很好地理解过去我们感到困惑的现象和找到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例如,榜样教育一直是我们高度重视的一种教育方法。但多年来的实践表明,榜样教育的效果与我们所期望的相差甚远。其中的奥妙就在于,人们对于自己的评价并不是简单将自己与榜样比较获得的。如果榜样的背景与人们自己的情况相差很远,那么榜样的参考意义就不大。因此,在教育上,我们应当注重榜样教育的同时,帮助人们建立相同背景的其他人都在积极向上的概念,使人们通过社会比较机制在心理上感到上进的压力,促使人们朝积极的方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