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祠祭清吏司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祠祭清吏司官署名。明代始置,清代沿置。掌祭祀行礼之事。《明史·职官志一》: “礼部: ……仪制、祠祭、主客、精膳4清吏司,各郎中1人 (正五品),员外郎1人 (从五品),主事1人 (正六品)……祠祭分掌诸祀典及天文、国恤、庙讳之事。” 祠祭清吏司清代礼部办事机构之一。掌吉礼、凶礼之事。下设祭祀科、僧道科、时宪科、伙房等部门,分掌本司事务。设郎中满、汉各1人;员外郎满洲3人,蒙古、汉人各1人; 主事满、汉各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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