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祭司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祭司掌管祭神活动的专职人员。出现于原始社会后期。通过一定仪式被赋予通神能力,成为神人之间的中介,既代表人向神献祭,又代表神向人传谕。在阶级社会中,祭司具有很高的政治地位。 祭司古代犹太教在圣殿中专职掌管祭神活动的教士。分祭司、大祭司。据说犹太教的祭司制度初建于公元前5世纪。据《圣经·出埃及记》载,摩西哥的亚伦及其后代被神命定世世代代专管宗教仪式,举行祭祀。亚伦即为第一任大祭司。祭司受大祭司管辖,在圣殿中辅助大祭司举行祭祀。职责为,在祭坛上实行各种献祭,在香料台上焚香,使长明灯不熄,在祭饼台上按时更换陈设饼,以及教训民众、解释律法等。大祭司则负责管理属下祭司,并主持圣殿中的重要祭献及犹太最高法庭和议会——公会的工作,在其发展中曾集政权、神权于一身,为犹太神权政体奠定了基础。公元前65年,罗马帝国统治巴勒斯坦后,大祭司任名权归罗马总督。公元70年,罗马军队攻陷耶路撒冷,圣殿被毁,祭司制度亦随之告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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