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离婚调解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离婚调解由社会组织或他人主持,使离婚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关于婚姻关系的协议。离婚调解是我国处理离婚纠纷的特有方式。可分为群众调解和法院调解。群众调解一般由当事人所在单位、人民团体、基层调解组织和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又称作诉讼外调解。此种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达成某种协议,也不得阻止或妨碍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群众调解,如双方同意和好,可消除纠纷;如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可办理离婚登记;如调解无效,双方在处理婚姻问题上意见仍不一致,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首先进行调解,这是受理诉讼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同样也会出现三种结果:一是双方达成和好的协议,由原告撤诉、法院存卷即可;二是双方达成离婚的协议。人民法院应按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此种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三是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首先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离婚问题,可以防止矛盾激化,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解决婚姻纠纷,有利于婚姻双方的工作和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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