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租庸调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租庸调法唐代制定的税法。《资治通鉴·唐纪·高祖武德二年(公元619年)》: “初定租、庸、调法,每丁租2石,绢2匹,绵3两。”胡三省注: “租、庸、调之法,以人丁为本,梁、陈、齐、周各有损益。唐制,凡授田者,丁岁输粟2斛,稻3斛,谓之租; 丁,随乡所出,岁输绢2匹,绫絁2丈,布加5之1,绵3两,麻3斤,非蚕乡,则输银14两,谓之调; 用人之力,岁20日,闰加2日,不役者日为绢3尺,谓之庸。有事而加役25日者,免调; 30日者,租调皆免; 通正役不过5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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