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秦汉县官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秦汉县官制秦、汉时县级行政区所设置的管理官吏制度。《汉书·百官公卿表》: “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大率10里1亭,亭有长。10亭1乡,乡有3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曰道。凡县、道、国、邑1587,乡6622,亭29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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