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兼理大臣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兼理大臣官名。清代置。内阁属官。掌皇帝批转交办事件的督办稽察。《清史稿·职官志》: “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兼理大臣无员限 (满汉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内特简)。掌察诸司谕旨特交事件,督以例限。委署主事,满洲1人。行走司官,汉4人,笔帖式40人,额外笔帖式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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