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穿鼻草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穿鼻草约道光二十年(1840年)鸦片战争后,清朝钦差大臣琦善擅自与英国商务监督查理·义律于道光二十一年一月初三(1841年1月25日)议订《穿鼻草约》(未正式签字)。主要内容是:割让香港;赔偿烟价六百万元;恢复广州贸易;英军退出定海。琦善的卖国行径激起广大群众不满,许多倾向抵抗的官员纷纷上疏要求罢免琦善,重新起用林则徐、邓廷桢。一月初五(1月27日)道光皇帝下诏对英宣战,并将琦善革职问罪,不承认此约。 穿鼻草约又作“川鼻草约”。鸦片战争期间,清钦差大臣琦善于1841年1月25日在穿鼻擅自与英国代表义律议订的议和草约。主要内容:1.中国割让香港,赔款600万银元,开放广州为商埠;2.英国归还定海。条约并未正式签字,清政府也未予承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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