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立嫡违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立嫡违法中国古代法律中的罪名。中国封建时代的继承制规定,正妻所生子为“嫡子”,媵妾所生子为“庶子”。自周以来一直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是家长地位和家庭财产的继承人。如果抛开长子而立次子或庶子为继承人,又无正当理由(如正妻50岁仍无子,嫡长子触犯其它法律等),即为“立嫡违法”罪,一般要处刑。《唐律》规定,立嫡违法者判处一年徒刑;庶子冒名顶替者判处两年徒刑;以其它诈骗手段夺取继承权的流放到二千里以外。这一法律是为维护封建家庭内部的等级秩序制定的,特别在皇室和贵族家庭中得到严格执行。它对于加速统治阶级腐败、加剧内部矛盾起了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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