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童工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童工连环画。周立、路坦、陶治安、贲庆余、王绪阳作于1952年。作品根据高玉宝自传体小说中第三部分改编,通过叙述东北农村儿童高玉宝从乡下来到城里进工厂作童工的经历,塑造了性格倔强的少年高玉宝形象。作品中以大量篇幅描绘了中国工人同中日资本家进行斗争的场面,为建国后第一套表现工人斗争生活的连环画。表现方法以白描勾线为主、明暗渲染为辅,风格清晰明快。获1954年全国儿童文学艺术创作美术作品一等奖。 童工Child Labour年龄在16岁以下的未成年工人。18世纪时,人们认为7岁左右的孩子就该为家庭做点贡献。有的儿童帮助父母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有的离家在外,像成年人那样做熟炼工,甚至承担本该由父母承担的责任。童工们对土著印第安人文化、新法兰西和英属加拿大的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19世纪至20世纪初,大部分加拿大儿童先是从事辅助性劳动,然后担起家庭的经济责任。10岁~12岁的儿童大约有85%在学校学习。13岁、14岁、15岁的儿童在校率分别为78%、63%和42%。10岁~14岁男孩的受雇率从1891年的25%降至1911年的5%。这些数据说明,学龄儿童在校率在稳定增长。19世纪中期开始,加拿大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阶段,增加了非在校儿童做工的机会。1876年,城市居民在全国人口中所占比例约17%,1901年超过1/3,1921年占一半以上。纺织厂、商场、矿业和小型制造业为童工们提供了足够的就业机会,使用童工较多的是工业和商业,这些领域的童工数量从1.3万增加到2万。同时有许多童工从事农业劳动。另外,送邮件、送报等工种多由童工担任。童工地位卑贱,报酬微薄,劳动繁重,无任何进取机会,被视为“死胡同”。童工占据了原属工人阶级的位置,造成种种社会问题,于是,改革者们开始提倡禁止使用童工。19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第一个关于禁止工厂、矿山使用童工的省立法规得以通过。1929年,多数省份的工厂、矿山不再使用14岁以下的童工。随之而来的经济危机使很多成年人找回属于自己、曾被童工占据的工作。1931年,9岁~12岁儿童的在校率为97%,13岁、14岁、15岁儿童的在校率分别上升至93%、83%、67%。童工现象一直延续到20世纪中期。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大量童工进入劳动力市场,使义务教育难以实施。 童工Child labor指被雇佣的不满规定年龄(通常是16岁)的儿童。在工业革命早期,童工是严重的社会问题。一些州通过法律对雇佣童工在年龄上或在其所从事的工作上作了一定的限制。1916年和1918年联邦政府曾两次试图限制雇佣童工,但都被美国最高法院裁决为无效。1938年以来,国会根据公平劳动标准法在州际贸易中行使这种限制权力。有些限制已被包括在有关政府合同的1936年沃尔什—希利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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