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农产品流通与农村市场
北京地区的农产品流通,最早可追溯至春秋战国时期。燕国首都蓟城是当时最大的商贸中心之一。到西汉时期,蓟城已成为汉族与北方各少数民族进行贸易活动的中心。隋唐时代,随着幽州(北京)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大运河的开通,幽州城里的农产品流通已分行业发展起来,如白米行、粳米行、肉行、油行、绢帛行、果子行等。明清时代,北京商业达到鼎盛时期,成了全国的贸易中心,形成了肉市、鱼市等各种行业的专市。其中有:猪市、羊市、马市、果市、花市、菜市、瓜市、棉花市等。形成了“一市如人海,尘从隙处穿”的熙攘闹市。
北平和平解放前,农产品流通以个体经济的自由流通为主要形式。当时,比较有名的粮食市场有:四面钟市场(又称南市)、西直门市场(西市)、朝阳门市场(东市)、天坛市场等。其中四面钟市场日成交量在50万公斤左右,约占全市粮食总成交量的70%,这里的粮价左右着全国的粮食价格。在城乡结合部的天桥、阜成门、朝阳门、广安门、安定门、左安门、西直门、东直门等地有八大菜市。菜农将菜送到菜市,经菜行经纪人出售给菜贩,再经菜贩卖给消费者。另外,以零售为主或批零兼营的市场有:朝内菜市场、东单菜市场、西单菜市场、西河沿鱼市等。这些菜市场都是在“雨来散”式的小摊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的固定摊贩市场。成立时间一般在本世纪初。东单和西单菜市场主要经营高档副食品,细菜常年供应。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北京成了新中国的首都。从那时起到现在,北京的农产品流通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计划供销体制时期、改革计划经济供销体制、建立市场经济供销体制时期。
作为全国的政治中心,北京的农产品流通无论是在计划供销体制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时期都带有鲜明的特点:一是政治色彩浓。保障首都的农产品供销被上升到安定团结的高度来认识。“服务首都”则被长期作为京郊农业和北京商业部门的工作指导思想。二是计划供销体制的基础非常牢固。这种体制曾在改革开放前农产品流通领域占有绝对主导地位,并几乎完全代替了其他流通形式。即使到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计划供销体制仍然持续在首都农产品流通领域发挥作用。北京农产品计划供销体制的改革进行较晚,并且是分步骤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