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和阿富汗王国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206 中国和阿富汗王国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1960年8月26日在喀布尔签订,同年12月12日起生效。共5条。主要内容是:双方承认和尊重彼此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 双方保持和发展两国之间的和平友好关系,保证用和平协商的办法解决双方之间的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双方保证互不侵犯,不参加针对另一方的军事同盟; 发展和进一步加强两国之间的经济和文化关系。缔约的同时,双方在换文中宣布废除1944年签订的《中国阿富汗友好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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