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等级规模原则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等级规模原则洛弗1949年提出城市规模是等级排列的,各级城市变化是有规律的。用公式表示:Pr=Pi/r Pr为r级城市人口,Pi为最大城市人口,r为城市级别。公式的含义即第二级城市是第一级城市人口的一半,第三级是第1级的1/3,第四级为1/4,依此类推。认为发达国家此法则作用明显,某些发展中国家也有类似城市系统的空间组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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