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简易人身保险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简易人身保险指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伤残、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形式。这种保险形式,投保手续简单,保险金额较小,所以叫做简易人身保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规定:凡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的公民,身体健康,能参加正常的劳动和工作的,都可以投保简易人身保险。简易人身保险的主要责任包括: 简易人身保险人寿保险种类之一。一种低保额,不验体的生死两全保险。凡16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本保险。保险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20年、30年5种。保险费每份每月1元,每人可投保多份,但总保险金额以1万元为限。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或在保险期内死亡,保险人均按规定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致残, 保险人根据残废程度给付保险金。甘肃省于1984年开办本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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