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经学优深可为师法科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经学优深可为师法科科举考试中制举科目之一。唐建中元年(780)曾设“经学优深科”。五代后周显德四年(957)十月,诏开制科,凡三,其一曰“经学优深可为师法科”。具体办法为:不限前资,现任职官,黄衣草泽,并许应诏。其逐处州府依每岁贡举人试例,差官别试,解送尚书吏部。仍量试策论三道,共三千字以上,当日内完成。取文理俱优、人物爽秀者,方得解送。取来年十月集上都。其登朝官,亦许上表自举。宋太祖时亦沿置。规定,凡官民人等,不限前资,悉许应诏,对策三千言,词理俱优者中选。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