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指从生产、收获至加工、贮存的全过程应遵循有机生产原则,按照特定的质量标准生产,被专门机构认定的并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的食品亦称 “无公害食品”、“天然食品”、“安全食品” 等。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人们在改造自然创造财富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生态环境。工业废弃物污染水、大气、农田,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地膜等化学产品使用量的增加,造成食品的化学污染,包装食品中的添加剂、防腐剂、色素等有害成分对食品品质及人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出于减少以至消除环境、食品污染的安全性目的,1972年以西方国家为主成立了有机农业运动国际联盟(IFO AM),至1990年底,已有300多个正式成员,分布在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宗旨就是将各国的有机农业生产方式统一在一个基础上,来生产安全无污染的有机农业产品。西方国家一般没有 “绿色食品” 的称谓,而是将其收入 “有机产品”中。发达国家的有机产品价格比常规农产品高1—3倍,但仍有广阔的市场,象奥地利、瑞士、德国、英国、美国、卢森堡等国的有机产品市场均是一幅方兴未艾的繁荣景象。
我国绿色食品开发始于1990年。1990年5月15日农业部向世界宣布开发绿色食品,并要求全民所有制为主体,农垦企业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这是世界上首例以政府名义倡导开发绿色食品。1990年以来,农业部还先后实行绿色食品标准质量监督、管理方法和制度的建设,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绿色食品销售和建立绿色食品商店试点等工作。1997年10月,全国共有绿色食品企业550家,开发出890种绿色食品产品,食物产量达400多万吨。与此同时,我国生产的绿色食品已进入新发达国家的有机高价农产品市场,1993年创汇达30亿元。
目前,我国的绿色食品产业应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突破和发展:
(1) 向与食品相关的领域推进,稳步扩大发展规模。尤其是加大与人民生活水平密切相关的粮油食品的开发力度。
(2) 向高科技推进,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有计划地开展绿色食品的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 继续开展人才和技术培训,扩大绿色食品的覆盖面,提高广大农民的技术素质。
(3) 向市场推进,充分实现绿色食品的价值。一方面积极开展市场营销网络建设,满足更多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需要,另一方面进一步扩大绿色食品的出口创汇。
(4) 向国际化推进,与国际标准接轨。生产企业应在质量标准、认证管理、贸易准则等方面继续加快接轨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绿色食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树立起企业的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