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编审壮丁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编审壮丁清代掌握和控制满洲等旗人户籍、丁口的编审制度。每三年编审一次。凡已成丁者,皆入丁册。其方法: 在京由佐领编审造册,在屯派领催赴屯查核,陵寝各衙门及各省驻防并外任旗员家口,由各该管官编审造册。满洲等旗人男子自16岁以上皆登记入册,注明氏族、官爵等。无职业者注 “闲散”。其父、兄、子、弟,兄弟之子及户下家奴均注于册。幼丁系食饷养育兵亦要注明。册一式两份。佐领、骁骑校、领催于册后列名保结。然后报旗,加盖印都统印信。在京丁册,一存本旗,一存户部。驻防丁册,一存户部,一咨京旗,核对毕,并存户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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