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职业病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职业病凡是在生产劳动中由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在广义上均可称为职业病。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职业均有对健康有害的因素,适当的劳动本身对健康是有益的。只有某些职业,主要是工农业生产中,对一些职业性有害因素不加控制,才可能引起疾病。但在具体判断是否为职业病时,则需根据国家的经济条件及诊断技术水平,各国有不同的规定。许多国家根据本国具体情况以法律规定了职业病名单,称为法定职业病。在我国,凡被诊断为职业病,均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待遇。1957年我国卫生部公布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当时规定的职业病有14种,以后又陆续增添补充了几种。1987年以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签发的(87)卫防字第60号文件,重新颁布了新的《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并附有新的职业病名单。新名单共分九类职业病,总病种为99种,分为: 职业病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它不仅是一个医学概念,而且有法律意义。各国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可因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不同,对职业病有不同的规定。中国1957年由卫生部公布了《关于试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为14种。1963年、1964年和1974年每年分别各增补1种。1987年由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颁发《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共分9类99种:1.职业中毒(51种);2.尘肺(12种);3.物理因素职业病(6种);4.职业性传染病(3种);5.职业性皮炎(7种);6.职业性眼病(3种);7.职业性耳鼻喉疾病(2种);8.职业性肿瘤(8种);9.其他职业病(7种)。 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s劳动者由于工作性质或环境中危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疾病。生产环境中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有害因素传统上分为物理因素、化学因素和生物因素。常见的职业病有电光性眼炎、噪音性耳聋、肺尘病、矽肺、航空病、石棉沉着病、铅中毒等。潜伏期通常为数月、数年乃至数十年。1914年,《劳工补偿条例》引入加拿大,政府设立专门机构,通过研究、教育和宣传等手段提高人们的预防意识,培养职业病医疗专门人才,对工业部门和省级政府的职业病防治产生巨大影响。加拿大在职业病研究方面一直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在肺病的研究和防治方面尤为出色。现已能治疗世界劳工组织所认定的全部29类职业病。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