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职权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职权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权利的特殊表现形式。由法律确定,具有不可侵犯性。特点:1.与职能相联系,与责任相适应,不允许滥用或以权谋私。2.以国家的名义行使,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不允许随意放弃或拒不服从。 职权通常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所具有的某种权能或资格。广义地说,还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是权利的特殊表现形式。与公民享有的“权利”有区别:职权只能代表国家或集体利益,不能拒绝或放弃,行使时往往直接伴随着国家强制力;而权利通常与个人利益相联系,可以转让或放弃,受到侵害时不能由公民自己来强制实施。 职权各级人民检察机关行使的职权是: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和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