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成员国由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按地区分配原则产生。初建时只有18个成员国,1992年第48届会议起成员国扩大至53个(亚洲12个,非洲15个,拉美和加勒比地区11个,东欧5个,西欧及其他地区10个)。成员国任期3年。人权委员会每年春季在日内瓦举行为期6周的全体会议。非成员国和其他国家、区域组织等可派观察员与会。中国自1979年连续3年作为观察员出席会议,1981年被选为委员会成员国,连任至今。1946年2月成立,简称人权会。2004年仍有成员53个。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United NationsHuman Rights Commission见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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