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场
股票市场是证券市场的子市场,它由股票发行市场 (即一级市场) 和股票流通市场 (即二级市场) 组成。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后者是前者得以保持、扩大繁荣的条件。两者的职能不同,前者为股份公司筹集资本,后者主要是使投资者在任何时候都能使股票变现或再投资,实现股票的流通性,促进资本合理流动和有效利用资产。
股票发行市场是原始股票的初次发行市场。股份公司通过证券承销商将股票卖给认购者,股份公司出售股票,资金到位实现筹资,认购者购入股票,股票发行市场职能完成。股票发行市场是企业和国家筹措长期资金的重要渠道,它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投资机会,并能起到灵活地调节社会资金,促进资金分配的作用。股票发行市场由发行人、认购人以及将二者结合起来的承销商购成。股票发行人是资金的需求者,政府机构、企业、公司、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在具备发行资格的条件下,都可成为发行人。认购人是股票的购买者和资金的供给者,政府机构、公司、企业、银行、各类金融机构、各种社会基金及个人均可成为投资认购者。股票承销商有包销和委托销售股票的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信托公司、经纪人等。承销商是发行市场的批发商,是销售股票的中间环节。此外还需有为发行人进行证券鉴证的信托机构或商业银行以及为发行人的股票进行担保的发行人。
股票流通市场是投资者在发行市场上认购取得股票后,再次乃至多次地进行买卖的市场,又称二级市场。实行股份制要以股票交易市场为条件、以股票流通为前提,在股票市场上买卖双方不断地进行交易。股票交易市场的基本作用就是使投资者所持有的永不还本的股票保持高度的流通性,这就为股份制经济和股票市场带来生机与活力。股票交易市场的成交量,只代表股票所有权的转移,而不代表社会资本存量的增加,股票交易市场是否健全,直接影响股票交易市场的成效。股票流通市场由股票、股票买卖当事人、证券商构成。股票是股市上的商品,是买卖交易的对象,在股票市场上上市的股票品种越多,数量越大,股市就越繁荣,其发展水平就越高。股票买卖当事人构成股市的供求关系,股票市场在供求规律下运动。证券商是从事股票等证券买卖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商具有代理客户买卖证券发挥经纪人作用的职能。也可自营证券业务,它又是证券自营商。股票流通市场的类型主要有包括交易场的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以及第三市场和第四市场。场内市场又叫证券交易所市场,是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高度组织化的交易市场,是证券交易的中心市场。它有严格的规章,有一定的场所及设施,有一定的专业人员,大量的股票交易就是在此买卖流通的。按规定只有交易所的会员、经纪人、证券商才有资格进入交易所大厅进行营业,只有经批准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才能挂牌进行交易。场外交易市场又称柜台市场,主要是证券公司之间,证券公司与顾客之间通过电话、电报及其它现代通讯工具及手段所进行的交易,不涉及第三者,股票的价格是买卖双方协商决定的,赚赔只是价差,股票交易通常在证券商的营业处中进行。第三市场和第四市场都是场外交易市场的新的交易形式,目前在中国尚未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