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合板分等plywood grading
对胶合板成品,按照规定的产品等级标准进行检验、分选、作出标记的过程。是胶合板生产中最后一道工序。
按原木材质缺陷(如节子、裂缝、夹皮、虫眼、变色、腐朽等)和各种加工缺陷(如规格尺寸误差、表芯板拼接的叠层和缝隙、分层鼓泡、压痕鼓包、毛刺沟痕、透胶污染,以及补片补条的个数与大小和修补质量等)对照胶合板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分等,做到合理利用木材。
等级 胶合板各等的质量标准是依据胶合板的用途及所允许的表板上的材质缺陷和胶合板的加工缺陷而定。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胶合板——普通胶合板外观分等通用规则》是按普通胶合板的表板等级进行分等,表板等级则按加工后胶合板的材质缺陷和加工缺陷评定。表板等级分成E、I、Ⅱ、Ⅲ、Ⅳ五个等级,其中Ⅰ、Ⅱ、Ⅲ3个等级为主要等级。每个等级表板所允许的最多缺陷种数是:E等为无缺陷,I等为3个,Ⅱ等6个,Ⅲ等9个,Ⅳ等不限;对针叶树材,允许增加较为不重要的缺陷至多3种。中国胶合板国家标准,是根据表板上可见的材质缺陷和合板的加工缺陷分为特、一、二、三4个等级。附表为部分国家的胶合板标准号及标准名称。
常用胶合板等级质量标准表
国 别 | 标 准 号 | 标 准 名 称 |
中 国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日 本 美 国 美 国 苏 联 苏 联 苏 联 加拿大 加拿大 加拿大 加拿大 英 国 | GB 9846.5-88 JAS JAS JAS JAS PS 1-83 ANSI/HPMA HP 1983 TOCT 3916-69 TOCT 8673-82 TOCT 14614-79 CSA 0115-M 1982 CSA 0151-M 1978 CSA 0121-M 1978 CSA 0153-M 1980 BS 6566:6-85 | 胶合板—普通胶合板外观分等技术条件 普通胶合板(1986年9月20日农林省告示1639号) 结构胶合板(1983年9月27日农林省告示1709号) 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1967年6月30日农林省告示932号) 特殊胶合板(1972年9月11日农林省告示1650号) 建筑和工业用胶合板 阔叶树材和装饰胶合板 胶合板 厚胶合板 装饰用胶合板 阔叶树材和装饰胶合板 针叶树材胶合板 花旗松胶合板 杨木胶合板 胶合板外观分等允许缺陷的技术要求 |
国 别 | 标 准 号 | 标 准 名 称 |
联邦德国 法 国 | DIN 68705:2-81 NFB 54-150-78 ISO 2426-74 ISO 2427-74 ISO 2428-74 ISO 2429-74 ISO 2430-74 | 普通胶合板 胶合板—分级 胶合板—普通胶合板外观分等通用规则 胶合板—山毛榉普通胶合板分级标准 胶合板—桦木普通胶合板分级标准 胶合板—非洲热带阔叶树材普通胶合板分级标准 胶合板—杨木普通胶合板分级标准 |
检验方法 由于每一张胶合板上的材质缺陷和加工缺陷不完全相同,因此通常采用逐张检验的方式来确定胶合板的等级。分等的方法主要有人工、机械两种。人工分等是靠人力翻板及目测确定各张胶合板的等级;机械辅助分等是借助机械传送并翻转胶合板由目测判定胶合板的等级。为了提高分等效率,有些国家已采用缺陷自动控测手段,但目前还只限于鼓泡、分层等缺陷的检测。
胶合板除按外观缺陷进行逐张检验评等外,还要抽检胶合板的规格尺寸和物理力学性能,经检验全部合格后,在胶合板背板上加盖含有产品标准号、类别、等级、生产厂等内容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