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自由大宪章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自由大宪章见“法学”中的“大宪章”。 自由大宪章又称大宪章。英国最早的宪法性文件,英国现行不成文宪法的组成文件之一。1215年英国大封建领主迫使英王约翰签署。全文共63条,内容包括限制王权,保障封建领主和教会的特权以及骑士、市民的某些利益等。其中国王不得任意征收额外继承税或其他贡金和代役税;征税必须按一定程序,保护自由民主权利等内容在以后的宪法中仍沿用。宪章是规定封建阶级内部权力再分配的文件,并未保障广大农奴的利益。到17世纪,资产阶级对宪章内容作了新的解释,作为要求公民权利、商业自由和法治的法律依据。 自由大宪章又称大宪章。1215年6月15日(一说19日)英国封建贵族迫使英王无地王约翰签署的法律文件,其宗旨是保障封建贵族的政治独立与经济权益。大宪章共63条。主要内容是保护封建贵族权益,对骑士和自由农民利益也有一定保障。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资产阶级赋予大宪章以新的意义,用以反对封建专制王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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