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4 自耕农个人占有小块土地,并拥有一定的生产工具,依靠自己劳动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民。春秋战国时期,井田制逐渐解体,一部分奴隶和平民通过垦荒种地,获得了小块土地的所有权,成为自耕农民。还有一些贵族,由于种种原因转化为自耕农。在秦国,还通过招徕逃亡农民垦荒的办法培植自耕农,《管子·乘马》篇叙述了小农勤于生产的情况。自耕农是封建赋役的主要承担者,历代主要封建王朝建立的初期都比较重视自耕农经济的发展。秦始皇在琅邪刻石宣布推奖农业、抑制工商、扶植小农的政策。还下令“使黔首自实田”(《史记·秦始皇本纪》),从法律上承认春秋战国发展起来的自耕农土地所有制。汉初,为了巩固封建统治,也采取了招抚流亡、鼓励开荒、轻徭薄赋的办法恢复和发展自耕农经济。西晋的占田,北朝隋唐的均田,明代的移民垦田,清代的“更名田”,都是有利于自耕农发展的措施。据有关文献资料估算,唐、宋、明代的初期,自耕农的总户数和耕种土地的数量都可能超过佃农。宋初自耕农约占总农户数的50%左右。自耕农是一个不稳定的阶层。随着土地兼并的发展,个别的可上升为地主,大多数必然破产沦为佃农。自耕农经济的盛衰周期同封建社会每隔二、三百年一个大动荡周期大致吻合。 自耕农owner peasant以小块土地私有制为基础,以单个家庭为经济单位,从事耕织相结合的个体农业劳动的农户。他们是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徭役的主要承担者。由于他们是个体小生产者,经济地位极不稳固,两极分化极为显著。 发生和发展 自耕农早在商周时期已出现。《诗经》记载,有部分农民在当时已有自己的家庭,并以“艺忝稷”为业,有权充当甲士。他们就是当时的自耕农。春秋战国期间,随着铁犁、牛耕发展,以及在新兴地主政权“耕战”政策推动下,自耕农获得大量发展。秦代以后,历代王朝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为了保证国家赋税及徭役征收,不断调整土地占有关系。当大土地所有制发展到损害王朝利益时,政府往往采取抑兼并的政策。如西汉末年,王莽实行的王田制,西晋时推行的占田制,北魏、北周、北齐、隋、唐初的均田制都十分有利于造就大批自耕农。与此同时,各个王朝建立之初,都大力鼓励农民垦荒,宣布开垦土地为农民所有。宋、明、清几个朝代初期,因垦荒而造就的自耕农更令人瞩目。此外,清政府还把部分官田归民,曰“更名田”。即使在每个王朝后期,土地兼并十分剧烈,自耕农也没有消失,仅仅在数量上有所减少。除了限制兼并外,政府还用赈济、贷款、平籴等措施,帮助农民度过灾年或青黄不接季节,使他们不至于破产。其次,一些劳动力充足,经济条件较好的佃农,也通过购置土地上升为自耕农。此外,多子继承财产的习惯,则使一些大土地所有者因分家析产而降为多家自耕农。也有些地主因各种各样原因破产后,而沦落为自耕农。根据一些文献资料估算,唐、宋、明、清等朝代初期的某些年代,自耕农的总户数可能超过佃农总数,自耕农占有耕地总量,可能超过佃农租种的耕地总量。 存在于旧中国的自耕农,在各个历史时期来源有所不同。在春秋战国时期,主要来源于解放了的农奴;西晋、北魏、北周、北齐、隋、唐初,主要来自从世族地主荫庇下解脱出来的依附性佃农;宋、明、清等朝代初期,主要来自通过招垦而重新获得土地的穷人或佃户。 历史地位 由于自耕农拥有属于自己的小块土地,不受地主地租的剥削,仅负担政府赋税和徭役。农田单位面积产量越高,他们经济上收益就越多。因此,他们在生产上有较高积极性,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采用良种、深耕细作、增加施肥量,或开展多种经营都有浓厚兴趣。同时,除负担国家徭役外(后期可以以银代役,不再存在这问题),劳动时间亦可以按家庭这个经济单位需要而灵活安排,有利于农副结合。但自耕农又是一个小生产者,经济地位极不稳定,稍遇天灾人祸,即有破产可能。因此,他们往往成为高利贷者勒索的对象,致使他们卖田卖地,甚至卖妻鬻子,而沦落为佃农。也有的在封建王朝苛捐杂税和繁重徭役负担下,为了逃避政府压榨,而纷纷把土地投献地主,重新成为地主的佃户。此外,地主为逃避赋役负担,往往通过诡寄、飞洒等手段,把赋税转嫁给自耕农,自耕农由于承担不了沉重赋税,被迫弃地逃亡。自耕农经济状况的不稳定性,决定了他们极容易向贫富两极分化,尤其容易向佃农这极转化。 由于中国封建社会长期保持了大量的自耕农,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秩序的长期安定,对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尤其到明嘉靖万历以后,有一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自耕农,开始雇工经营,发展商业性农业。鉴于他们没有封建特权,与雇工关系一开始就处于同劳动、同食共坐、彼此尔我相称平等地位。因此,农业资本主义萌芽能较早、较易地从这里发生发展起来。 自耕农古代封建社会中有少量土地,身份较为自由的农民阶层。可分为上、中、下三等,即比较富裕的自耕农、一般自耕农和半自耕农。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各类自耕农占有土地的数量也不同。一般说来,半自耕农只有三五亩地,较富裕的自耕农在二十亩地左右,一般的可介于上述两者之间。他们是一家一户的小生产,终年劳作在微薄的土地上。封建国家沉重的赋役负担压的他们喘不过气来。同时他们还是贵族豪绅土地兼并的主要对象。尽管辛勤耕耘,仍难摆脱穷困的地位。除极个别的较富裕的自耕农能上升为地主外,大多数自耕农往往难逃脱破产的命运。尤其遇到战乱、灾荒,他们不是衣食无着,被迫流离失所,就是投靠地主豪绅门下,成为佃户。自耕农和佃农、雇农一样,处于被剥削和被压迫的地位,他们是反封建斗争的主要力量之一。 自耕农农村的小资产阶级。占有土地并自己耕种以维持其生活的农民。 自耕农owner farmer占有土地和生产工具,自己从事耕种的农民。不租入土地,亦不出租土地;不雇佣劳动力,亦不出卖劳动力,经济地位属于中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