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自选自圣主教神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自选自圣主教神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由教皇派人选定并祝圣的主教神父,方可得教皇信可被赋予圣事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天主教执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湖南天主教于1958年,在岳阳、常德、澧县、长沙、衡阳的神长教友会议上分别选出李树仁、杨高坚、李震林、熊德涟、郭则谦为当地天主教的正权主教。同年10月在长沙由全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沈阳总主教皮漱石等为五位当选主教主持祝圣典礼。1987年,长沙、澧县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和教区为屈天锡、王子澄分别当选为长沙和澧县教区主教举行祝圣典礼,邀请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济南教区宗怀德主教等主礼,两位当选主教祝圣为正权主教。1988年1995年,常德、衡阳、岳阳、澧县和长沙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分别为各教区祝圣神父1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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