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苑卮言诗论。明王世贞(1526—1590)撰。八卷。世贞有《弇州山人四部稿》已著录。此编系从“四部稿”中摘出,原尚有附卷四卷。此为王氏中年时期著述,成书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又经陆续修改、补充,于嘉靖四十四年脱稿。晚年又复修订、补充,以毕生精力而成之作。论诗强调学盛唐、李、杜之前,论文坚持李梦阳“勿读唐以后文”观点。强调诗学古人,注重法度;赞赏辞达,但既要达意,又须有辞采。书中摘录前人论文名言很多,时有论证、诠释。王氏论诗独抒己见,能道人所未道或人所不敢道,其魄力可谓前无古人。有《历代诗话续编》本。 艺苑卮言诗话。十二卷。明王世贞撰。王世贞(1526—1590),字元美,又号弇州山人。太仓(今属江苏)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初任刑部主事,为官正直,不附权贵,忤权相严嵩。官至南京刑部尚书。为明后七子之一,持论文必西汉,诗必盛唐,而藻饰太甚。晚年渐趋平淡。著述宏富,有《弇山堂别集》一百卷,《弇州山人四部稿》一百七十四卷,《续稿》二百零七卷,《艺苑卮言》十二卷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其摹秦仿汉,与七子门径相同,而博综典籍,谙习掌故,则后七子不及,前七子亦不及。” 《艺苑卮言》是文学批评专著,其主要内容有:一、阐释“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主张。认为西汉文实、六朝文浮、唐文庸,宋文陋;盛唐诗气完、丽雅、沈雄,元和长庆以及宋元诸作,皆不足观。二、重视前人作品中的法度,倡导摹拟。如卷一云:“诗有常体,工自体中;文无定规,巧运规外。”“法合者必穷力而追新,法离者必凝神而并归。”主张以古人佳篇朝夕讽咏,达到神与境合,得心应手的地步。三、推崇与严羽“妙悟”说一脉相通的“格调”说,谓“才生思,思生调,调生格;思即才之用,调即思之境,格即调之界”(卷一)。四、标榜颂扬李梦阳、李攀龙、何景明诸人的创作。 王世贞晚年说:“余作《艺苑卮言》时,年未四十,方与于鳞辈是古非今,此长彼短,未为定论。至于戏学《世说》,比拟形似,既不切相,又伤儇薄,行世已久,不能复秘,姑随事改正,勿令多误后人而已。”(《书西涯古乐府后》)较大的一次改定是隆庆壬申年(1572)他四十七岁时,重加增删,编为正录八卷,论诗文,附录四卷,论词、曲、书法、绘画。此书自开始写作,至最后编定,历时十六年之久。王世贞晚年文学观点已有较大变化,如对文征明、苏轼的态度,对前后七子的看法,对宋诗的看法等,都未能充分反映在《艺苑卮言》之中。因而虽是书乃王氏文学批评专书,但却不能代表他整个的文艺思想。 明万历五年(1577)世经堂刻本为十二卷。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本较通行,但仅收前八卷。 艺苑卮言诗文评。明王世贞撰。十二卷,八卷评述诗文,四卷分论词曲书画。世贞为明后七子的代表,倡言文崇秦汉,诗法盛唐;但反对模拟,认为才思生格调,格调通意境,强调才思对意境创造的作用,均与李梦阳、李攀龙不同。有《历代诗话续编》本。 《艺苑卮言》明王世贞撰,共分八卷。其中论诗者十之七,论文者十之三。作者叙言称作此书乃“欲为一家言者”,故其文学主张与文论观点多表现其中。 书中卷一先引历代各家文论、诗论,然后自述见解,其中说:“首尾开阖,繁简奇正,各极其度,篇法也。抑扬顿挫,长短节奏,各极其致,句法也。点缀关键,金石绮彩,各极其造,字法也。篇有百尺之锦,句有千钧之弩,字有百炼之金。”表现出重文章法度的观点。其卷二、卷三、卷四,论历代各家诗文,品评短长,议论得失,不乏新意。如:“韩柳氏振唐者也,其文实。欧苏氏振宋者也,其文虚。临川氏法而狭。南丰氏饫而衍。”卷五、卷六,专论明代之诗文,往往能切中要害,其论曰:“宋景濂如酒池肉林,直是丰饶,而寡芍药之和。……刘伯温如丛台少年人说社,便辟流利,小见口才。”卷七记叙明代文人的逸事,饶有趣味。卷八先论历代君主文章与事迹,后以论文章九命作结。所谓文章九命是:贫困、嫌忌、玷缺、偃蹇,流窜,刑辱、夭折、无终、无后。以此议论文人生平遭际,语多感慨。 王世贞虽未出前七子轨范,仍主张“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但在此书中持论并不偏激,且时有卓见,故可成一家之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