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英国地方政府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英国地方政府1974年英国对地方政府机构进行了全面改组。英国各个地区的地方政府制度存在差异。英格兰和威尔士设立郡和区,区之下英格兰设教区、威尔士设乡。每一级地方机构都由选出的地方议会进行管理,任期4年。在苏格兰设大区和区。各级地方机构亦均设有议会,议员由选举产生,任期4年。大伦敦区设有32个自治市和1个伦敦城,均有议会进行管理。北爱兰设有26个区,都由选举产生的议会进行管理。英国地方委员会是地方议会的执行机关,主要负责各项事务的具体管理。它较多地受制于地方议会,政策和原则都是由地方议会决定的。英国地方政府的职权都是法定的。各级地方议会都只能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行使法定职权。地方政府的职权在不同地区之间、在各级地方政府之间都存有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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