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草茅新进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草茅新进清代科举考试中殿试策的规定用语。清初,清政府对贡士殿试策的格式有具体规定,起用“臣对,臣闻”字样,策文字数不限,最短不得少于一千字,策末用“臣草茅新进,罔识忌讳,干冒宸严,不胜战栗陨越之至,臣谨对”作结。草茅,谓在野未出仕之人。至嘉庆六年(1801)定宗室乡、会试制度,允许宗室人员参加科举考试,遂有修改“草茅”字样的建议。礼部认为:今宗室人员应试,加以“草茅”二字,未为妥帖。若仅将宗室卷换易字样,又恐易于认识,有失公平。因此建议:嗣后贡士殿试卷尾,“草茅新进”一体改为“末学新进”,以符体制。得到嘉庆帝的批准,遂成定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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