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萨满教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萨满教原始宗教的一种晚期形式。因通古斯语称巫师为“萨满”而得名。形成于原始社会后期,具有明显的氏族部落宗教特点。各族间虽无共同经典、神名(近亲部落除外)和统一组织,但彼此有大致相同的几个基本特征。相信万物有灵和灵魂不灭; 一般认为人有三个性能不同的灵魂; 认为宇宙有上、中、下三界,上界为天,神灵所居,中界为人间,人类所居,下界为阴间,鬼魔和祖先神所居; 认为宇宙万物、人世祸福皆由神鬼主宰,神灵赐福,鬼魔布祸; 氏族萨满神为保护族人,特在氏族内选派自己的代理人和化身一萨满,并赋予特殊品格以通神,为本族消灾求福。有全氏族参加的宗教节日和宗教仪式。随着原始公社的逐渐瓦解,不断增加与阶级分化相适应的新内容。主要流行于亚洲和欧洲的极北部。中国的满(17世纪以前)、蒙古(13世纪以前)、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族(7世纪前)均曾普遍信仰。 216 萨满教流行于亚洲、欧洲及北部地区的一种原始宗教。曾在我国满、蒙、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族的原始社会后期普遍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东北地区的赫哲、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族中仍以为主要宗教。“萨满”一词,源自满一通古斯语的Saman,意为因兴奋而狂舞的人,指萨满教的巫师。该教具有氏族部落宗教的明显特征。各氏族间尽管没有共同的经典、神名和统一组织,但彼此所奉的萨满教却大同小异。如信仰万物有灵和灵魂不灭,认为人有三个性能不同的灵魂,赫哲族认为人有“生命魂”、“思想魂”、“转生魂”。宇宙有三界,上界为天上,神灵所居,中界即人间,人类所居,下界为阴间,鬼魔和祖先神所居,上界下界均又分为若干层,等级森严,宇宙万物、人事吉凶皆由神鬼决定,神灵赐福,鬼怪降灾。氏族萨满神为保护族人,特在族内选派代理人和化身——萨满,并赋予特殊品质,以通神灵,消灾祈福。并有全氏族参加的宗教节日和仪式。 萨满教宗教流派。属于晚期原始宗教之一,因满——通古斯语族各部落的巫师称“萨满”而得名。相信万物有灵和灵魂不灭,世界有上、中、下三界,而人居中界;祸福由鬼神主宰,希望得到保佑死后升入上界。中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狩猎民族较为信仰该教,直至建国前东北地区的少数民族仍信仰萨满教。 萨满教原始宗教的一种晚期形式。因满—通古斯语族各部落的巫师称为“萨满”而得名。相信万物有灵和灵魂不灭。认为宇宙有上、中、下三界,天上为上界,诸神所居;地上为中界,人类所居;阴间为下界,鬼魔所居。宣称宇宙万物、人世祸福皆由鬼神主宰;神灵赐福,鬼魔布祸。萨满作为氏族萨满神的代理人和化身,具有特殊品格,能为本族消灾求福,有全氏族参加的宗教节日和宗教仪式。现主要流行于亚洲和欧洲的极北部。 萨满教满族乃至整个通古斯语族之原始宗教。因其对自然神长期崇拜,幻想以祈祷、祭祀或巫术来影响主宰自然界的神灵,形成了萨满教。其基本观念是相信鬼神存在,万物有灵,以天神所居为上界,以鬼魔所居为地狱下界,人类所居地面为中间,萨满有时是人和鬼神间的使者,代表人向鬼神祈祷、问卜;又可为鬼神代言,向人转达鬼神的意愿和要求;有时又可作鬼神替身,以鬼神附体直接向人提出要求或接受人的请求。萨满给人“驱邪治病”时口念咒语,手舞足蹈,做出鬼神附身的样子。 萨满教原始宗教的一种晚期形式。因满——通古斯语族各部落的巫师称为“萨满”,故得名。萨满教主要流行于亚洲和欧洲的极北部。美洲的爱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的宗教与萨满教相似。今也广义指近存的世界各地原始社会土著民族、部落信仰的原始宗教。我国的满(17世纪前)、蒙 (13世纪前)、维吾尔、哈萨克、柯 萨满教是崇奉多神的原始宗教。我国北方阿尔泰语系诸民族以及彝、景颇、裕固、藏、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民族,都曾信仰过萨满教。此外,西伯利亚、中亚、西亚、欧洲北部、南亚、北美、南美和非洲的许多民族中,也曾存在类似萨满教的原始宗教。萨满教的分布之广,存在时间之长,内容之丰富,是任何人为宗教所不能比拟的。“萨满”,并非宗教名称,而是对负一种特殊职责者的称呼,她们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阶段后,人们才赋予其特殊使命,以寄托某种希望和意愿,使其发展成一种宗教的代表者。人们逐渐把这负特殊职责者——萨满的名称代之以宗教名称——萨满教。萨满,在历史上有多种写法,如“沙曼”、“萨玛”、“沙玛”、“撒麻”、“撒瞒”、“珊蛮”等。在中国史书上最早见于南宋徐梦莘所撰《三朝北盟会编》一书中,称“珊蛮者,女真语巫妪也,以其变通如神,粘罕之下皆莫能及。”金元以后,关于萨满的记载渐趋频繁。关于萨满之意,有一定的争论,但多数人认为,是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的“知道”、“明白”、“晓彻”之意。 萨满教崇拜多神的原始宗教。新疆的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族,都曾信仰过该教。萨满之意,有一定的争论,多数人认为是“知道”、“晓彻”、“明白”之意。其思想核心是相信万物有灵、灵魂不灭,而萨满则是沟通神界和人间的使者。该教分布之广,存在时间之长,内容之丰富,是人为宗教所不能比拟的。在佛教、伊斯兰教等兴起和广泛传播后,萨满教逐渐走向衰亡。 萨满教原始宗教晚期形式之一。形成于原始社会后期,因满-通古斯语族各部落巫师被称为“萨满”(意为“激动”、“不安”或“狂怒之人”)而得名,具有明显的氏族部落宗教特点,在科学上也被称作“灵气萨满教”,曾广泛流行于西伯利亚和亚洲腹心地带(包括中国东北、内蒙古地区)。信仰该教各族间虽无共同经典、神名和统一组织,但彼此有大致相同的基本特征。相信万物有灵和灵魂不灭;认为宇宙有上、中、下三界,即天上为神灵所居,中间为人类所居,阴间为魔鬼和祖先神所居;认为宇宙万物、人世祸福皆由神鬼主宰,神灵赐福,魔鬼布祸;相信氏族等萨满神能保护族人,其代理人和化身萨满作为人和神鬼中介,具有特殊品格和神通,能为本族消灾求福;有全氏族等共同参加的宗教节日和宗教仪式。在中国东北,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赫哲、满、锡伯以及部分蒙古族信仰该教,历史上朝鲜、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裕固等也曾信仰该教,且影响较大。 萨满教相信万物有灵、灵魂不灭和多神崇拜的宗教。是原始宗教的一种晚期形式。“萨满” 一词为满-通古斯语族语言, 原意为兴奋狂舞之人。因满-通古斯各族称巫师为 “萨满”而得名。形成于原始社会后期。认为宇宙有上、中、下三界之分,上界为神灵所居,中界为人类所居,下界为鬼魔和祖先灵魂所居。认为宇宙万有,人世祸福皆由神鬼主宰,即神灵赐福,鬼魔布祸。而萨满则为人们与鬼神交往的中间人,充当神媒,施行巫术, 为族人消灾求福。如为个人治病占卜,仪式多在屋内且夜间举行,如为公众氏族献祭,仪式多在室外且白昼举行。萨满被人认为需具 “特殊品格”,初由女性充当,至父系社会后男女皆可担任,并由早期的氏族内部遴选发展为由老萨满子女或其他亲属继任的制度。曾广泛流行于西伯利亚、东亚、东南亚、大洋洲,以及北美印第安人和爱斯基摩人之中。随着原始公社的逐渐瓦解, 不断增加与阶级分化相适应的新内容 。 萨满教宗教名。满族先世已有之,满族崛起后更为流行。其教尊崇天神和祖先神灵等,认为天上、地下和人世间形成三界,人世间的祸福由天神和地鬼主宰。为消灾求福必须祭祀天神和地鬼。清代上自皇王贵族,下至平民百姓都因此而举行过祭堂子、祭祖先及祭祀其他多种能赐福给人们的诸神活动。清朝有一套祭祀的礼仪规定,社会上也出现所谓专门沟通人与神鬼之间的神职人员萨满。此教之得名也正是由于有萨满及萨满祭祀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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