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剧在中国少数民族剧种中,藏剧是产生最早,历史悠久,流传甚广的剧种之一。除西藏外,四川的巴塘、理塘、甘孜,甘肃的夏河,青海的玉树,云南的中甸等地都有藏剧的流传。 藏剧的藏名叫“拉姆”,意为“仙女”。根据传说藏剧最早是由七姊妹组成。剧目又多是佛经中的神话故事,故而得名为拉姆。藏剧另有一名叫“朗达”,后来朗达成为藏剧唱腔的专有名词,如:演藏剧叫“拉姆俦木”,唱藏剧叫“朗达当”。 相传在八世纪中早期西藏佛教盛行。当时西藏执政的藏王赤松德赞因受其母金成公主的影响,对佛教极为信仰,派大臣前往印度请高僧莲花生祖师入藏弘扬佛法。于779年在西藏山南建成桑鸢寺,在落成典礼时莲花生采用西藏山南的民歌舞蹈,根据佛经故事,编成舞蹈形式的哑剧,借以镇魔酬神,宣传佛教中的哲学,据说这是今日藏剧的雏形。 藏剧在西藏境内甚为流行,人民极为喜爱。它主要分布在山南、日喀则、拉萨等3个地、市,昌都地区虽有但较少。每年藏历七月雪顿节本来属于宗教节日,后来成为藏剧会演的节日,又称“丰收节”,来拉萨演出的剧团最多有十几个。另外还有较为有名的萨迦娃、尼木娃,以及寺庙中的藏剧业余组织(木鲁寺的木如白桑每12年演一次《德巴登巴》),功德林寺的喇嘛藏戏业余队等。这些剧团中有6个白面具派,4个蓝面具派,一个介乎这两者之间的,一个是演独角戏的。 藏剧原系广场剧,只有一鼓一钹,别无其他乐器,全靠人声伴唱帮腔,有点像川剧的高腔,演出时一般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顿”是开场白;第二部分称为“雄”是正戏;第三部分称为“扎西”,意为祝福迎祥。在表演上藏剧有唱、舞、韵、白、技、表等六功。藏剧的服装,从头到尾只有一套,没有化妆,主要是面具。 藏剧传统剧目共有13大本,但经常演出的也只有8大本,多系杂文体。著名的有《文成公主》、《曲结诺桑》、《朗萨姑娘》、《苏格尼玛》、《白玛文巴》、《顿月顿珠》、《赤美滚堆》等。此外还有《日琼娃》、《云乘王子》、《敬巴钦保》、《德巴登巴》、《绥白旺曲》剧目等剧目,多含有佛教内容。 1960年,西藏自治区藏剧团成立,先后整理演出了《朗莎雯波》、《文成公主》、《诺桑王子》等传统戏,并创作演出了现代题材剧目;在演出形式上,由广场走上舞台;有了灯光、布景和化妆;还运用了管弦乐伴奏。 藏剧藏族戏曲剧种,流行于西藏和四川、青海、甘肃、云南等省的藏族聚居地区。用藏语演唱。 藏剧是在藏族古老的歌舞艺术传统和宗教仪式的基础上,接受印度佛教文化的影响,于公元14世纪形成的。17世纪时,藏剧才和宗教仪式完全分开,而成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 藏剧的演出分为“顿”、“雄”、“扎喜”三个部分。“顿”是开场白,“雄”是正戏,“扎喜”是正戏后的祝福。表演是以歌唱为主,舞蹈、念诵及民间和宗教的武功技艺为辅。唱腔高亢豪放,有高原特色。演员表演时戴面具。 藏剧的传统剧目可分为历史传统剧、民间故事剧、人情世态剧、佛经故事剧等,一般都带有神话或宗教色彩。著名剧目有《文成公主》、《诺桑王子》、《卓娃桑姆》、《苏吉尼玛》、《顿月顿珠》、《赤美滚登》、《白玛文巴》、《朗莎姑娘》等。 藏剧戏曲剧种。流行于藏族地区。用藏语演唱。形成于15世纪。传说是僧人汤东杰布为募捐建桥,将民间艺术引入跳神仪式而创。传统剧目取材于历史传说、民间故事、佛经故事等。过去多在广场演出。 藏剧戏曲剧种。藏语叫“阿吉拉姆”,简称“拉姆”,亦名“朗达”,用藏语演唱,流行于西藏等地。系由藏族原始宗教“苯波”巫师仪式,经过“跳神”仪式、民间艺术与“跳神”仪式结合等过程,至17世纪从宗教中独立出来,进一步吸收藏族文学、音乐、舞蹈等,形成为戏曲艺术。藏剧唱腔雄浑高亢,每句都有帮唱,但共同曲调不多,基本是因人定曲。演员表演或戴面具或化妆。演出分作顿、雄、喜扎3个段落,顿是幕前开场白,向观众表示祝福或介绍剧情,雄即正戏,喜扎为正戏后的祝福。伴奏只有一鼓一锣,锣鼓点随着唱、舞、身段表演进行变化。音乐曲调有达仁、教鲁、达通、当罗4类。藏剧传统剧目有《文成公主》、《诺桑王子》等。 |